驾考科目一中考试后没有签名成绩单的,驾校不会给发驾驶证,成绩依然有效;另外,驾考中不止是科目一需要签字,且科目二、科目三、科目四都是需要在考试后签字的,无论成绩是否合格都是需要签字离开的,如果忘记签字的请及时联系驾校工作人员补签,千万不要托太久防止成绩失效,另外,部分驾校对于不答字的是直接按成绩无效外理的。
依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62号)第四十九条 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,应当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安民警、警务辅助人员中选拔足够数量的考试员,从事考试工作。可以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、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工作和监督职责。
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,严格按照规定考试,接受社会监督。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,讲解考试要求,核实申请人身份;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,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;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,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。
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。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。